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1年“大众报业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的通知
发布单位:理学院        浏览次数:848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5日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于评选2011年“大众报业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省委高校工委与大众报业集团继续举办“大众报业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全省高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          评选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每年获得一等奖学金,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前三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研究生要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三)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热心为他人服务,表现突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四)   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大众日报组织的“调研山东”活动社会调查报告一、二等奖。

三、          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省委高校工委和大众报业集团负责同志担任;设立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四、          评选要求

各高校党委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确保推荐工作公正、公开、透明。要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本校候选人(在校生2万人以下的学校1名,2万人以上的学校2名),经学校公示后,于331日前,将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2000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各一式5份报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处,同时报电子版至135007340@qq.com。联系人:吕晓勇,联系电话:0531-86182195,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邮编:250014.

五、          评审及表彰办法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高校候选人进行评审,报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获得者进行表彰,由大众报业集团奖励每人2000元,大众日报、齐鲁晚报设专版宣传介绍获奖学生先进事迹。

附件: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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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哈工大(威海)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