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载:关于给予王某等三人处分的决定
发布单位:理学院        浏览次数:1374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7日

转载:关于给予王某等三人处分的决定

王某,男,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1002303班学生。

201199晚,王某、左某、李某因以往纠纷在校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在事件过程中,王钏出言挑衅且动手打人,其行为构成侵犯人身权利行为

为教育本人,严肃校纪,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四章第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王钏严重警告处分。

如当事人王某对此决定有异议,可在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左某,男,船舶工程学院0913102班学生。

李某,男,船舶工程学院0913101班学生。

201199晚,左某、李某、王某因以往纠纷在校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在事件过程中,左凌轩与李森因行为过激致使王钏身体及财务受损,其行为构成侵犯人身权利行为

为教育本人,严肃校纪,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四章第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左某、李某记过处分。

如当事人左某、李某对此决定有异议,可在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编辑:哈工大(威海)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