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年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单位:理学院        浏览次数:455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9日

   

2018年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评选通知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由校友企业捐资,设立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下文简写为泽世奖学金),现开展2018年评选: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具体评审指标

泽世奖学金申请人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      A:  品德良好,具体标准为学生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前三年班级同学互评成绩均在班级前50%(含50%)。

    B:综合素质高,具体体现为积极进取、勤奋、当责、在团队中能呈现出奉献精神。

(2)   学习成绩良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在专业内前50%(含50%)。

(3)      对于平均学分绩没有进入专业前50%,但达到前6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泽世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评选范围

泽世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大三拟就业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泽世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年10000元,泽世奖学金提名奖获得者每生每年5000元,奖金一次性发放。

三、评选组织

(一)学校成立本科生泽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生泽世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各学院候选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组织开展复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工处。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企业代表、校友工作与教育基金会和学工处等相关部处领导、院系副书记等构成。

(二)理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成员为党委副书记李华军老师,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大三班长。

四、评选过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泽世奖学金,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以及提供成绩单、互评排名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二)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单位评审细则。本单位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的同时报学校本科生泽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

(三)名单公示

学院对本单位候选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1天的公示、学校对最终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

五、时间安排

75-79日,学校下发通知,各单位组织学生申请;

79-712日,各单位组织初审泽世奖学金并公示,同时上报《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及《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表》(见附件三),电子版发至hitxgc@163.com

712-717日,评审小组初审并公示候选人名单;

7月中旬-8月,企业代表进行复审,候选人可选择到企业参观实习,81日随行走中华实践团队赴上海;

9月中旬,  举行评选大会,现场选出10名泽世奖学金获得者和10名提名奖获得者。

六、相关要求

(一)本科生泽世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二)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单位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本科生泽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各单位上报的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由单位统一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本通知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泽世奖学金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

附件二:201年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三:201年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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