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理学院2019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理学院        浏览次数:820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19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

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前50%,且家庭经济困难(上一年度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库),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申请者

学习成绩合格,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预科、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大一学生国家助学金一等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大二、大三和大四学生国家助学金一等为每生每年38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2800元。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参照上次贫困生认定结果进行评选。

三、发放人数

按照学校分配指标,现将各年级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国家奖学金16级数学系2个,光电系1个。17级数学系2个,光电系1个。18级数学系1个,光电系1个;国家励志奖学金16级数学系4个,光电系3个。17级数学系4个,光电系2个。18级数学系4个,光电系3个;国家一等助学金,1910个,161718级共44个;国家二等助学金,四个年级共46个。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李华军副书记为组长,宋丹丹、单小忆老师为副组长,理学院全体班主任老师,学生代表(贺昊阳 范世恒 高艺璇 付学峰 徐峥 胡浪 王文超 冯子齐);各年级分别成立评审小组,由李华军副书记为组长,各年级班主任、辅导员、班长和生活委员为组员,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相应的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向所在学院如实提供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二)各年级评审

由各年级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学院评审细则。

(三)名单公示

对通过学院评审的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时间安排

截止109日上午10点前学生提交电子和纸质版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准备3分钟的答辩PPT,各年级评审小组于1010日晚上9点前组织好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上报名单;11号下午4点前各班主任和班长按贫困生困难等级和学业成绩确定好各班一等、二等国家助学金的人选并上报名单。随后学院进行统一网上公示。

六、相关要求

1.各评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评审要求组织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根据国家对2019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零错误”要求,在此次申报评审工作中务必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组织学生填写,并严格审核。

3.所有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入学院进行评审。

4.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所在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5.请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对于出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报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将调减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

威海校区2019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表格.rar






编辑:哈工大(威海)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