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理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年度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单位:理学院        浏览次数:282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8日

 

 

各系、办、中心、教研室、课题组,全体师生:

 

根据《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关于评选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将理学院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理学院党委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在校工作满3年的教职工,参加校区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立德树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紧紧围绕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目标开展工作。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有一支爱岗敬业、业务娴熟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秉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弘扬爱国、求是、团结、奋进的哈工大精神,形成了良好的育人氛围,育人成效显著。

3.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工作中继承和发扬传统工作优势,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涌现出育人典型。

4.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严格遵守《哈工大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集体中无被“一票否决”的教职工。

(二)立德树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坚守哈工大规格,育人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弘扬哈工大“八百壮士”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秉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校训传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潜心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工作,能够做到师德正、情怀深、业务强、自律严,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

4.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对于违反《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的申报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的办法,其中先进个人的评选需经过学生推荐。

1. 立德树人先进集体评比,由各集体自行申报,于712日上午9点前将先进集体审批表报组织员张沥丹老师。

2. 立德树人先进个人评比。以班级为单位召开班会组织推荐,所有为学生高度认可并受学生好评,关心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工作成绩突出,并有感人具体事迹的老师都可以推荐。推荐结果需712日上午9点前将推荐结果及《立德树人先进个人学生推荐表》报理学院团委书记魏豪老师。

3. 学院党委对申报的先进集体、学生推荐的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评选,推荐1个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参加校区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附件1立德树人推选学生推荐办法及推荐表.docx

 

理学院

202178

  





编辑:哈工大(威海)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