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
发布单位:理学院        浏览次数:357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4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了解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7月2日下午,哈工大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黑龙江省《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哈工大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教授郭丹作专题辅导报告。威海校区同时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观看报告视频直播。哈工大副校长、威海校区校长徐晓飞,领导党委委员全体中层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参加学习。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郭丹教授在报告中从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结构体系及价值观、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及亮点3个方面深入解读了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报告全面回顾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阐明了民法典出台的现实意义,介绍了民法典所收录的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附则等的主要内容,并结合生动的案例对民法典涉及的与学校治理、师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文进行了重点解读。整个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阐述,又有实践指导,对全校上下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推进全面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学校将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纳入学校“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课堂,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领导人员要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真正把学习民法典的成果转变为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转化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校园和谐的行动自觉,助推学校新百年创造新辉煌。



校区参加学习的教师和中层干部会后纷纷表示收获很大。

校区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张领学习后深有感触。他表示学好用好民法典,意义重大:一要增强法治意识,注重学以致用,通过学习指导具体工作,规范学校和各单位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化解风险,维护好学校和教职员工个人权益;二要做到知行合一,高校工作人员要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带头遵纪守法,维护纪法权威,这也是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党委书记常红霞听了解读后表示,诞生于信息时代的民法典,与我国互联网发展和信息技术革新息息相关。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把民法典所体现的法治精神和价值引领贯彻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之中,体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过程,将法治精神深植教师和学生的心中,为党和国家培养新一代计算机人才。

马克思主义学院张运所副教授多年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与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高校教师我们要深刻领会《民法典》的法治内涵与法治精神,建立起新时代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尊重和保护学生主体的合法权益,从而提升教育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编辑:哈工大(威海)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