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谈话考察,群众推优、党员推荐,支委会讨论研究和党委审查,拟计划确定刘丽婷等30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上级及我校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拟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4月12日—4月18日。若对拟确定发展对象的同志有意见或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理学院党委联系。地址:主楼207,电话:0631-5687098。
2023春理学院发展党员计划公示.xlsx
编辑:哈工大(威海)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