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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 作者: 来源:理学院 浏览:363 录入时间: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6日 ]

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是理学院团委学生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对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符合主席团候选人资格的同学可通过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向由院党委副书记、院团委书记、院系辅导员及上届主席团组成的筹委会提交申请材料。筹委会审核报名人资格并组织面试和考核,差额选举出候选人,形成《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学生代表审议,经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候选人须获得过三分之二的投票)。

推选条件:

1、主席团候选人必须具备学生代表任职条件;

2、主席团候选人必须来自理学院三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优秀,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学年综合测评良好,曾获得奖学金、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推荐;

3、主席团候选人要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4、主席要求成绩40%以内,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文章发布员: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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