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文明宿舍、文明课堂、文明生活”的寝室氛围,引导广大学生为构建和谐文明学习型寝室做出积极贡献,发挥宿舍作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广大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养成当代大学生良好的学习风貌。学校决定开展十佳百优“学习型寝室”创建评比活动,通过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一批优秀寝室,达到以点带面的良好效果,使我校每一个宿舍都真正成为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后盾和加油站,激发全校学生的学习热情,从而形成“齐学习,共奋进”和“比、学、赶、帮、超”的优良学风,特制定本评比表彰办法。
一、学习型宿舍评定类型和数量
我校学习型寝室具体分为“十佳学习型寝室”10个、 “百优学习型寝室”100个。
二、参评范围
我校二、三、四年级学生居住的寝室
三、参评条件
(一)寝室学风好
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寝室成员均通过英语四级考试;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作弊等违纪现象。
(二)寝室纪律好
寝室成员人人自觉遵章守纪,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无任何违反住宿制度及其它校纪校规行为,无一人受过处分。
(三)寝室室风好
寝室集体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寝室成员主动向党团组织靠拢,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关心时事政治,要求上进的气氛较浓;主动参与学校的管理,积极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任务,学生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获奖学生等起到带头作用;寝室成员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和睦相处,集体荣誉感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寝室环境好
卫生值日制度执行好,室内外一贯整洁卫生,室内布置文明、美观,在当年的(截止到当年通知发放之日)卫生评比无不合格现象,寝室文化建设特色鲜明,格调健康、文明、和谐。
四、评比细则
(一)基础分排名前100名为百优学习型寝室;基础分排名前20名进入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环节,参评十佳学习型寝室,其中寝室情况基础分占60%、网络投票得分占20%、专家评委投票得分占20%。如果院(系)没有基础分排名前20名的寝室,取院(系)内排名第一的寝室参评十佳学习型寝室。
(二)寝室情况基础分(满分60分)
1、学习成绩(40分)
寝室成员连续两学期的平均学分绩在班级排名的比例对应相应的分值,取寝室成员分值的平均值。按照排名的前10%,10%-20%,20%-30%,30%-40%,40%-50%,50%-60%,60%-70%,70%-80%,80—90%,90%以后的十个档次,分值分别为40,36,32,28,24,20,16,12,8,4。排名的比例计算过程中不能四舍五入,例如:班级排名10.3%,分值为36。
2、卫生成绩(5分)
在当年的卫生检查中,时间截止到当年通知发放之日,卫生优秀寝室一次加1分,5分封顶,卫生有不合格不能参加评比。
3、科技创新活动(15分,超过15分按15分计算)
(1)科技竞赛
科技竞赛计算学校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级别大学生科技竞赛,2019年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科技类竞赛项目如下: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特别提示:其中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提名特等奖按二等奖加分、一等奖按三等奖加分、取消二等奖加分)、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仅限决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iCAN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原“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国际)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含:Robocon赛事、RoboMaster赛事、机器人创业赛、国际机器人竞技赛;国际机器人与自动化会议(IEEE ICRA)机器人技术挑战赛、亚太(ABU Robocon)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机器人锦标赛及仿人机器人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年会获奖项目按国家一等奖加分,入围年会决赛并参会项目按国家二等奖加分)、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比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亚洲区“飞向未来—太空探索创新竞赛”、“英特尔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全国大学生混凝土材料设计大赛( 原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原一等奖按二等奖加分、原二等奖按三等奖加分;原三等奖不加分)、“AB杯”全国大学生自动化系统应用大赛(原特等奖和原一等奖均按一等奖加分,其它奖项加分原则不变)、全国大学生机械产品数字化设计大赛(特等和一等奖均按一等奖加分)、全国大学生机械产品数字化设计大赛(特等和一等奖均按一等奖加分)、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决赛中获奖,原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原一等奖按二等奖加分、原二等奖按三等奖加分; 原三等奖不加分)、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全国总决赛)(原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原一等奖按二等奖加分、原二等奖按三等奖加分;原三等奖不加分)、中国(国际)传感器创新创业大赛(原特等奖和原一等奖均按一等奖加分,其它奖项加分原则不变)、全国虚拟仪器大赛(原特等奖和原一等奖均按一等奖加分,其它奖项加分原则不变)、国际基因工程机器竞赛(iGEM)、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特等奖和原一等奖均按一等奖加分,其它奖项加分原则不变)、全国英语口译大赛、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全国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全国一等奖按二等奖加分,二等奖按三等奖加分)、“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阅读大赛、“韩国成均馆大学杯”全国大学生韩国语写作大赛(金奖、银奖、铜奖分别按国家一、二、三等奖加分,佳作奖和鼓励奖按省级二等奖加分)、“韩国锦湖韩亚杯”全国大学生演讲比赛(冠军、亚军、季军分别按国家一、二、三等奖加分,鼓励奖按省级二等奖加分)、中国汽车造型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建筑类竞赛、中国大学生赛车(油车、电车、无人车、巴哈)。
全国大学生建筑类竞赛分为三类:(1)城市规划专业:全国高校城市规划专业“城市设计课程作业评优”、“城乡社会综合实践调研报告课程作业评选”、“城市交通出行创新实践竞赛;(2)环境设计专业:“新人杯”全国大学生室内设计竞赛、“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和“亚洲设计学年奖”。(3)建筑学专业:“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大学生建筑设计作业观摩与评选竞赛”和“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4)风景园林专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
对中国大学生赛车(油车、电车、无人车、巴哈)的说明:
(1)人员选拔方法
① 参赛队员需为车队正式队员,且从事大学生方程式项目时间至少一年。
② 比赛之前,依据队员对团队的贡献度不同,由院(系)领导、指导教师、车队确定20人的参赛车队成员名单并在院(系)网站公示,队员在名单中的排名决定加分的顺序。参赛获奖的20人均可加分。
③ 某一项目若一年举办两站国内比赛,队员必须两站均参加方可加分。
(2)加分办法
① 比赛组委会颁发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按照加分办法正常计算加分;
若某一项目一年举办两站比赛,按照两站比赛总排名的获奖等级加分;
如果两站比赛时间跨越不同的学年,则按照已获分站的最高评奖加分;
如在比赛中获得单项奖,则按三等奖加分。
② 如果比赛不设一、二、三等奖,只有最终获奖名次的项目,按以下方式进行加分:
a. 国际或者国家比赛团队奖励总成绩排名获得前8%(比如100个车队,获得前八名),可有1名队员(队长)按国家一等奖加分,其余同学按国家二等奖加分。
b. 国际或者国家比赛团队奖励总成绩排名获得前15%(比如100个车队,获得前十五名),可有1名队员(队长)按国家二等奖加分,其余同学按国家三等奖加分。
c. 国际或者国家比赛团队奖励总成绩排名获得前25%(比如100个车队,获得前二十五名),可有1名队员(队长)按省级二等奖加分,国内比赛团队型奖励(不区分一、二、三等奖类奖励,如中国赛“团队参赛奖励”),其他队员按省级三等奖加分。
d. 国际或者国家比赛团队获得单项奖(比赛规则规定无论有多少车队,单项奖只发该项比赛的前三名,比如直线加速奖,CAE奖,完赛奖等,以获奖证书为准),可有1名队员按省级二等奖加分,国内比赛团队型奖励(不区分一、二、三等奖类奖励,如中国赛“团队参赛奖励”),其他队员按省级三等奖加分,如获得多个单项奖,只按照一个单项奖加分。
③ 以上加分中,同一队员只能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可累加。
分数计算明细表
奖项 类别 作者 排序 | 国际或国家一等奖 | 国际或国家二等奖 | 国际或国家三等奖 省一等奖 | 省二等奖 | 省三等奖 | 国家专利授权 | 国家专利受理 |
个人项目 | 10 | 8 | 6 | 4 | 2 | 6 | 2 |
多人项目第一作者 | 10 | 8 | 6 | 4 | 2 | 6 | 2 |
多人项目其他作者 | 6 | 4 | 3 | 2 | 1 | 2 | 1 |
注:对于集体竞赛项目,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如数学建模的全国竞赛),其排名顺序以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准。当项目组总人数超过5人时,仅给予前5人加分。
(2)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省级以上刊物。
学术论文分数计算明细表
论文 类别 作者 排序 | SCI,EI,ISTP,IEEE,CSSCI等高级期刊 | 核心期刊 | 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 | 学术会议论文集 |
第一学生作者 | 8 | 4 | 2 | 1 |
其他学生作者 | 4 | 3 | 1 | 0.5 |
注:当论文总人数超过3人时,仅给排在前3名的学生加分。
(3)学生主持完成科研课题
科研课题分数计算明细表
课题 类别 作者 排序 | 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 市级科研项目 | 校级科技立项课题(含大一年度项目计划) |
个人项目 | 8 | 4 | 1 |
多人项目第一作者 | 8 | 4 | 1 |
多人项目其他作者 | 4 | 2 | 0.5 |
注:当课题总人数超过5人时,仅给排在前5名的学生加分。
(4)学生参与老师科研课题
学生参与老师校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加1分。
(三)网络投票得分(满分20分)
根据微信公众平台的投票票数,票数最高的寝室得分为20分,其余寝室的得分数=该寝室的票数/最高票数*20.
(四)专家评委投票得分(满分20分)
专家评委给寝室分等级打分,选择其中10个寝室给予满分20分,其余寝室给予15分。取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该寝室的评委得分。
五、时间安排
11月26日—11月27日上午10点前,各寝室将申报表和汇总表交至生活部评选, 11月28日根据名额选出学习型优秀寝室,并将参评材料报送学工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本次评比。
11月30日—12月3日,资格审核。由学工处根据院系报送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2月4日—12月6日,网上投票评比和专家评比。由学工处组织全校同学在网上进行投票评比并同时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比。
12月9日—12月11日,公示表彰。
六、奖项设置
全校评选出10个寝室授予2020年“十佳学习型寝室”称号并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评选100个学生寝室授予2020年“百优学习型寝室”称号并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七、上报材料要求
申报寝室申请时提供“学习型寝室”申报表打印版和电子版、汇总表、寝室成员英语四级成绩单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张原版的寝室成员合影,所有电子版材料务必按要求命名(例如:2-118寝室合影/2-118寝室申报表等),其中电子版材料发至生活部邮箱lxyshb1234@126.com,纸质版材料由各班收齐后交至生活部。
八、附则
1.评选工作要按本办法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