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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理学院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奖学金的通知
[ 作者: 来源:理学院 浏览:837 录入时间: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


理学院拟于近期评选人民奖学金,根据校学〔200327号文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见附件3),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人民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奖学金评定的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严格按照学校《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规定执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以年级、专业为单位,对照评奖条件,根据大学生素质考评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根据规定,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兼得人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将根据测算的2021年春季学期综合素质考评成绩直接确定,其中大三、大四的同学要求必须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

单项奖学金分为:(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2)社会实践奖学金,(3)学习优秀奖学金,(4)学习进步奖学金,(5)体育运动奖学金,(6)艺术活动奖学金,(7)新闻奖学金,(8)文学奖学金,(9)英语奖学金,(10)其他奖学金等类别。要求提交申报时学生本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二、三等人民奖学金获得者在单项特别优秀者可兼得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个人提交申请时间为20211114日前,其中纸质申请表各班统一收集后交至辅导员处,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由各班统一收集打包后发至学习部邮箱felix_hu0125@163.com,由学习部负责本次资格审核。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各类单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严格按照附件中的评定办法执行,请符合资格的同学按照要求的条件和格式申请。
   
大三、大四有资格评选一、二、三等人民奖学金的同学也请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本人英语四级成绩单或者教务系统英语四级成绩的截图于1116日前发至学习部邮箱
felix_hu0125@163.com,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主动放弃人民奖学金资格。

【注意】

1、单项奖学金申请书只限单面一页填写,请大家务必按照规定格式提交。

2、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或者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的或者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的,均不具备各项奖学金的评奖资格。


附件1: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单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doc


文章发布员: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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