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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 作者:理学院 来源:理学院 浏览:581 录入时间: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优良传统,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排名前30%;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抗疫志愿服务奖”“十佳学业帮辅志愿者”“十佳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英才”“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需为校级及以上荣誉,不包括威海校区,具体以证书落款为准)。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二、评选范围、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评选范围为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至202431日前),评选比例为本届毕业生人数的10%。本次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分批次发放优秀毕业生证书。

注:理学院本科共有16个名额,根据人数核算,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5个名额,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5个名额,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6个名额;研究生共2个名额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内容

321日-322

学院制定评优细则

322日-43

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完成材料审核、评选推荐工作

44

学院报送评优结果,同时进行院内公示

46

校区报送评优结果,同时进行校区内公示

47日-420

学校评审、结果公示

420日-56

签发表彰文件,印制、发放获奖证书

三、评选组织

1.校区成立专项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及校区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负责对各学院推选上报材料的复核工作,公布评审结果并受理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为组长,负责学生工作和教学的分管领导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在学院评审小组的参与和指导下,组织召开院级评优联评会,评审小组必须对本单位的评选工作负责,评审过程要注重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的综合考量。

理学院评审小组:

组长:秦泗甜

副组长:范德军、桑峰

组员:李文学、潘玉寨、牛犇、马强、王新顺、刘情操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开展评选,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审查和备案工作,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评选细则(包含研究生文章情况认定说明),报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备查。

2.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合符评选条件中第4条要求)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学院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院长、书记共同进行书面推荐,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

3.对于在国防航天等重点用人单位就业、基层就业、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应积极选树宣传。

4.学校将授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发放证书。

五、评选工作流程

1. 学院制定优秀毕业生评优细则;

2. 学生申报,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评优细则确定优秀毕业生的候选人;

3. 学院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举行对候选人评选材料审核,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六、报送材料

1. 电子版材料:压缩包请按“姓名-威海校区理学院-2023届哈工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格式命名,包括候选人以第三人称填写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个人横版电子照片(宣传用,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清晰单人露脸横版半身照),以个人姓名命名。

2. 纸质版材料:相关加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等,详见“理学院2023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3. 提交方式: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格式发送至linhn@hit.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主楼211B

4.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27日下午4点。

注意事项:

1.   哈工大优秀毕业生与山东省优秀毕业生不兼得;

2.   毕业去向暂未确定的填写“暂未确定”。

 

七、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应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通知,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校区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法按期正常毕业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附件1http://web.hitwh.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xls.gif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2http://web.hitwh.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doc

附件3http://web.hitwh.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4http://web.hitwh.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doc

 

 

 

 


文章发布员: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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