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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数学系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 作者:孙毅韬 来源:理学院 浏览:334 录入时间: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6日 ]

二级评审委员会

  任: 李文学

副主任:牛犇

  员: 秦泗甜 范德军 马强 桑峰 孙毅韬 张永帅 刘涛

评审细则:

按照学校公布的《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哈工大研[2021]16号)的有关要求,数学系制定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规则如下:

1,参评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上一年度无违纪行为。

3) 筛选成绩位于全系前50%

4) 学位论文进展状态良好,并已取得部分成果。

2,评选办法:

以筛选成绩+科研成绩+德育综合表现成绩的总和确定排名。

1) 筛选成绩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计算。

2) 科研成绩:若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本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被高水平杂志接收(以获得DOI号码为准),则予以加分。其中每篇SCI收录期刊论文,学生第一作者加4分;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的加3分;E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加2分,第二作者加1分;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0.5分。

3) 德育综合表现成绩:基础评价(满分3分)+ 德育奖励(满分2分)。基础评价成绩采用学生打分形式。对满足参评条件的同学,其他同学对其进行基础评价打分(满分3分),计算最终平均基础评价得分。德育加分,按照学校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德育综合表现评定原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理学院数学系



文章发布员: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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