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教育部关于“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激励和表彰在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先进单位和先进组织,现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评优活动,评优工作由校区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
现开展学院内优秀个人评选,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11月以来聘任的领航导师、学业导师、通识导师、成长导师、朋辈导师。
二、评选比例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一站式”学生社区导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每个类别优秀导师比例不超过各类导师总数的30%。
三、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社区导师工作满一年,能够深入到一线开展学生工作,较好完成学生社区导师工作任务,学生评价好。
3.评奖期内,无违纪行为。
四、评选办法
1.自由申报:领航导师、学业导师、成长导师、朋辈导师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填写“一站式”学生社区优秀导师申请表(附件1),命名为“教师姓名-一站式学生社区优秀导师申请表”,发送至邮箱hitwhlxyxgb@163.com。
2.学院(书院)评审:学院(书院)根据导师申报情况,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认真组织好领航导师、学业导师、成长导师、朋辈导师评审工作,择优推荐至校区。
3.学院(书院)于5月16日前完成学生社区导师评审工作,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评选时间安排
5月9日 发布通知
5月9日至11日 个人提交报名材料
5月12日至16日 学院(书院)进行评选并公示
5月17日 提交评选结果
六、其它事项
各单位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的优秀个人将在2024年“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推进工作中进行表彰。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理学院
2024年5月9日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一站式”学生社区优秀导师申请表.docx